該書文筆流利、用語準確、論述詳盡,說理條理分明,很有層次,像剝竹筍,一層一層剝去外殼,盡行相學的至高境界。其相學自成體系,內容十分精辟、見解深刻,重視實用和實際驗證,凡在實踐中能驗證的古代相書,都囊括無遺。
測量活法詳解首座
公篤曰。形格為相法四大柱之首座。為基礎之外表。精神為四大柱之第二。為元神之內蘊。氣色為四大柱之第三。為吉兇之生機。聲音為四大柱之第四。為求全之關鍵。以一百分計算。各得二十五分。精神與聲音。為先天之內相。蓋有名無質也。形質與氣色。為后天之外相。蓋有名有質也。此四者分內相之蘊藏。外相之華表。兩相鼎峙。輕重相等也。如用法者。則統論之。以四種合用。而取分數之多寡也。如形質得幾許分數。精神得幾許分數。氣色減少若干。聲音減少若干。其有余不足。自能別其特上中下常之等級矣。亦有單論四項之一種。而有特殊情形。異于常度者。則為出類拔萃之奇格。而作驚人事業。享當時之富貴。遺身后之盛名也。又有取零星小部一官一岳之特長。以此為發達之認定。則有應驗與不應驗也。不如全盤統計之原理與用法。較為合法而應驗多也。今之談相法者。不分輕重。不執樞紐。偏于形質之一小部份者居多。又以一紋一骨之附屬品為定論。次則言形質。而不查其精神。又次則查其精神。而不求其聲音。求其聲音。而不考其氣色??计錃馍?。而不順其時令。此皆小家之偏見。非相法之正宗也。又有偏于一掌者。尤其不知輕重也。凡談一官一岳。一府一部。已屬下來。談掌相者。更為下乘之下乘。一枝一葉之小法。當然不采取也。茲將測量活法分列于后。
一.精神精神外依于目。內藏于行。附于動靜言詞。露于氣息喜怒。有名而無質。蘊藏而不顯。其審察較難于形質也。凡人有大精神。則有大事業。有特殊精神。則有特殊事業。如見危險困難。鎮靜雍容而如常態。不變形色。不露神氣。其人持義勇為也。即遇死亡之災。立見非常之禍。而不倉皇失措。從容安定。其人剛毅有斷也。如漢高祖睢水之敗。曹孟德濮陽之危。劉先帝檀漢之險。王守仁遇虎之災。此為特殊精神之一也。
二.凡人異于尋常。如三月不安枕席。尚能任勞理事。分經別緯。運用不窮。指揮如意。或為外有箝制之強鄰。內有欺詐之佐使。千絲萬縷。而能持其綱領。真偽復雜。而能別其輕重。辦法既多。秩序不亂。聞一知三。見微達隱。此為特殊精神之二也。
三.凡人事處萬難之間。而不亂其腦力。有取巧之途徑。危如壘卵之時。而不失其運用。有乘機之辦法。以假亂真。用假御假。以愚惑賢。用愚誘愚。萬軍之中。加入無人之境?;I劃之間。料敵于股掌之上。此為特殊精神之三也。
四.凡人有充分精神。事隔十年之久。尚能記億其一絲一縷。千頭萬緒之多。尚能應對其百問百答。動怒時不見其形變。悲憤時不見其智昏。痛苦時不見其神愁。窮困時不見其氣躁。此為特殊精神之四也。
五.凡人有充分精神。舉止動靜不同。似為常有而又不常有。似為奇特而又不奇特。富貴不見其驕盈。貧賤不見其卑鄙。發達不見其傲慢。失敗不見其憂憤。此為特殊精神之五也。
六.凡人精神充分。容量尤大。腦力充足。判斷尤堅。持大義而不計名利。臨大節而不計死生。貧苦不妄貪又不茍且。勞碌不憤怒又不茍安。煩擾不傷其神。壓迫不減其智。此為特殊精神之六也。
七.凡人有特別精神。亦有特別嗜好。如酩酊長夜之飲。而不見其病。夜無虛度之淫。而不傷其身。千頭萬緒之事。而不勞其形。古往今來之疑。而不窮其智。此為特殊精神之七也。
以上七則。為大精神而主大富貴。大智慧而收大功勛。是為得分數之多也。反此則為不充分之精神而減少分數也。如臨危變色。見難忘義。喜怒變臉。憂憤露形。富貴而持其驕盈。貧賤而喪其品行。此皆不足之減少分數。非善相也。至于品級之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。又以各部參看而定之可也。
公篤曰。形質為后天之華表。器象之結晶。為預算表之第二重要也。其大體則有十五種。名稱則曰清奇古秀。正厚嚴勻。寒濁殘陋。惡露不足之分也。次則有五官五岳。六府三才。六曜三停。九州島八卦十二宮。以及單獨部位之分別。而用加減活法。乘除認定。以取其分數如何也。茲特分別詳注如下。
一.清品清品之格。不濁之謂也。一見可敬可親。而無流俗之氣慨也。凡清品均分內外。內清外清者貴。內清外濁者尤貴。內濁外濁者賤。內濁外清者為夭。蓋相法重藏而不重露也。內相者。目神與聲音也。凡神清而慈和。目清而明潤。無塵而安靜。聚氣而蘊藏。皆得分數之多也。凡聲音清者。則分五形。如金形之局。其音剛亮而鏗鏘。木形之局。其音鳳鳴而逸秀。土形之局。其音牛鳴而深遲。水形之局。其音蟬鳴而韻長?;鹦沃?。其音霹靂而急躁。皆得分數之多也。外清則據形質而合論之。如眉清含彩。而疎細有勢。耳清長厚而貼朝垂珠。鼻清上貫而梁柱聳植??谇逋恐於鴦蚝裱鲈?。肌膚清而瑩潔如玉。氣色清而彤云晚霞。是皆外清而得分數。此為清品之局也。
二.秀品秀品之局。不粗之謂。見之令人可愛也。如眉秀修長而有曲棱。目秀和藹而能安靜。鼻秀卷筒而停勻挺直??谛憬枪鴦蚝裢恐?。顴秀而上插入鬢。印秀而金城長橫。發秀而細長如油。齒秀而堅白如玉。血秀活潑而紫霞彤云。骨秀收藏而柔軟細膩。肉秀白瑩而潤暖堅實。筋秀蘊藏而附骨束肉。聲秀鏗鏘而悠揚有韻。汗秀有時而真香如蘭。是皆秀品而得分數之局也。
三.奇品奇品不常有。即少者之謂也。如秦嶺嵯峨。華岳突兀。山水之精靈。人物之晶華。望之令人驚。近之令人喜。久視而不厭也。如兩眉含彩修長。兩目重瞳有威。兩耳廓藏三漏。兩臂合有四肘。龍顏虎眉斗胸隆準。五岳朝天胸前四乳。雙顴如峰入鬢。日月角高入腦。鼻如懸膽。口如角弓。壽帶交爻胡須過腹。駢脅編齒。燕頷虎頭。腮突重城。豹額覆肝。印方橫有金城。眉長上豎如劍。此皆奇品而得分數之局也。
四.古品古品者。老氣橫秋。氣聚含真而不俗也。如骨堅過于肉質。筋多蘊藏附骨。肉堅氣血活潑。氣息流通入踵。如蒼松之勁而有力。如古柏之堅而耐寒。四時不減其潤澤。毫垂含聚其買光。此為古品而得分數之局也。
五.厚品厚品者。敦厚而不薄也。如南岳高廣而寬。兩顴上插而聳。兩腮犄角而突。中岳豐隆而圓。北岳朝天而方。兩耳敦厚而長。印堂寬隆而高。福堂高起而棱。山根高隆上貫。伏犀凸突透頂。口闊唇勻而厚。身材厚重而勻。此為厚品而得分數之局也。
六.正品 正品者。端正而不欹斜也。如五岳端正。五官勻配。額寬方平兩角崢嶸。中岳有梁而不反吟。人中深長而不左右。水星端正兩角上仰。天倉豐突勻寬有梁。地閣豐隆左右平齊。兩腮方突犄角重城。兩顴高聳左右上插。兩眉平印堂。兩目平山根。修德正身而不私。誠意正心而不亂。此皆正品而得分數之局也。
年限限定法要訣
公篤曰。年限者。厄年之限定也。俗謂大限之年。數學名之曰厄年。一為死亡刑傷之厄。一為破敗疾病之災。皆有一定限制之年限也。其中有正厄傍厄應證厄。上篇已詳論矣。此間所言者。即正受之厄年。應受之厄年兩種也。其法亦從男子九數起推。女子八數起推。其定位而提前提后者。是為正受。其五行而加用者。是為傍受。其有余不足。乃天地之氣候。如節令末至。氣候先至。此提前之義也。如節令先至。氣候末至。此提后之義也。故數學有超神接氣之法。即正受應受之義也。茲特詳注如下。
一.男子九歲為首座厄。提前三歲。則六歲為應厄。提后三歲。則十二歲為應厄。此為正受之厄年也。其五行之五形加推。即水形加一歲?;鹦渭佣q。金形加三歲。木形加四歲。土形加五歲。亦有據各形而反應之者。此為傍厄。而合其九數正厄之用。此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二.十八歲為第二正厄。提前三歲。則十五歲為應厄。提后三歲。則二十一歲為應厄。是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九數之傍厄。有順應。有反應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三.二十七成。為第三正厄。提前三歲。則二十四歲為應厄。提后三歲。則三十歲為應厄。此為五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九數之傍厄。有順應。有反應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四.三十六歲。為第四正厄。男子以此厄為最重。即以九數。轉七數之關鍵。冬至之陽。入夏至而化陰。乃氣候交易之原理。人運亦同之。蓋九數為先天之干陽。七數為后天之兌陰故也。提前三年。則三十三歲為應厄。提后三年。則三十九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九數之傍厄。有順加而應之。或反加而應之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五.四十二歲。為第五正厄。提前三年。則三十九歲為應厄。提后三年。則四十五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七數之傍厄。有順加而應之。有反加而重厄以應之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六.四十九歲。為第六正厄。提前三年。則四十六歲為應厄。提后三年。則五十二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七數之傍厄。有順加而應之。有反加而重厄以應之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七.五十八歲。為第七正厄。晚運以此厄為最兇。依然是九年一厄。即陽極生陰。陰盡復陽也。提前三年。則五十五歲為應厄。提后三年。則六十一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成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醇佣囟蛞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八.六十七成。為第八正厄。提前三年。則六十四歲為應厄。提后三年。則七十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醇佣囟蛞詰=詾閼苤蚰暌?。
九.七十六歲。為第九正厄。提前三年。則七十三歲為應厄。提后三年。則七十九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醇佣囟蛞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十.八十五歲。為第十正厄。提前三年。則八十二歲為應厄。提后三年。則八十八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厄。有順加而應之?;蚍醇佣囟蛞詰=詾閼苤蚰暌?。
十一.九十四歲。為第十一正厄。提前三年。則九十一歲為應厄。提后三年。則九十七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其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醇佣囟蛞詰?。此皆應受之厄年也。
十二.八歲為女子首座正厄。先天為震卦。后天為艮卦。女子之氣。化偶從陽故也。提前二年。則六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十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為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醇右詰=詾閼苤蚰暌?。
十三.十六歲為第二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十四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十八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為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。或反加以應之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十四.二十四歲為第三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二十二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二十六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醇右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十五.三十二歲為第四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三十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三十四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為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从靡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十六.四十歲為第五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三十八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四十二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女子以此厄為最重。是其八數轉六數之關鍵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从靡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十七.四十六歲為第六正厄。比為加六數之首座厄。蓋天一地二。乃易經之原文。八數為雙四也。四數為先天之兌陰。至此化陽。而用六數。六數者。后天之干陽也。提前二年。則四十四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四十八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為傍厄。有頂加以應之?;蚍从靡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十八.五十二歲為第七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五十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五十四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。或反用以應之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十九.六十歲為第八正厄。復還八數者。蓋陽極而陰生。由后天之干六。復還先天之雙四兌陰也。提前二年。則五十八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六十二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而合傍厄有順加以應之?;蚍从靡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二十.六十八歲為第九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六十六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七十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合傍厄卜有順加以應之。或反用以應之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廿一.七十六歲。為第十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七十四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七十八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為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从靡詰=詾閼苤蚰暌病?/p>
廿二.八十四歲為第十一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八十二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八十六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為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从靡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廿三.九十二歲為第十二正厄。提前二年。則九十歲為應厄。提后二年。則九十四歲為應厄。皆為正受之厄年也。以各形加推。而為傍厄。有順加以應之?;蚍从靡詰?。皆為應受之厄年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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